新城地区2014年义务教育招生预报名登记公告
所有要求2014年秋季到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需参加预报名登记。小学一年级招收200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现将预报名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4年4月30日及之前户籍在新城(含甬东管理处、毛竹山社区、勾山管理处)的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于5月2日、3日到相应的报名点登记。登记时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及复印件。属拆迁安置的,需随带拆迁安置协议;属三代同堂的,需提供祖辈房产证和父辈在新城无房产的证明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1.房产位于勾山管理处区域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勾山小学登记;要求到舟山第一初中就读的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2.房产位于毛竹山社区的,要求到舟山第二小学就读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二小学登记;要求到舟山第一初中就读的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3.房产位于甬东管理处区域的,要求到舟山第二小学就读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二小学登记;要求到南海实验初中就读的七年级入学对象,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
4.房产位于长峙岛(含岙山、东蟹峙)的,要求到舟山第二小学就读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二小学登记;要求到长峙小学就读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长峙小学登记;七年级入学对象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
5.除勾山管理处区域外,房产位于新城本岛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南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小学登记;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6.除勾山管理处区域、毛竹山社区外,房产位于沈白线以北和新城本岛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北的,一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二小学登记;七年级入学对象到舟山第一初中登记。
7.除甬东管理处区域、毛竹山社区外,房产位于新城本岛千岛路以西、沈白线以南的,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到南海实验学校登记。
二、下列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于5月2日、3日到市教育局(定沈路423号)登记。
1.已经在新城购房,可以在2014年5月1日至8月31日取得新城房产并将户籍迁入新城的,需随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户籍迁入新城后,应及时将新的户口簿交市教育局审验。
2.监护人房产在新城的,需随带公证后的监护人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和入学对象户籍证明办理登记。入学对象属境外、国外户籍的,还需提供侨办出具的入学证明。
3.具有本市户籍,父母居住在新城并在新城从业务工的随迁子女,需随带户口簿和租房合同等住所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4.父母持有载明居住地为新城的《浙江省居住证》,入学对象已经办理随同登记的,需随带身份证、户口簿、租房合同等住所证明和《浙江省居住证》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三、父母双方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于2013年8月31日之前居住在新城,入学对象已经办理随同登记,并同时符合后述三项条件的: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父母至少一方参加社会保险;父母至少一方与新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新城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需随带身份证、户口簿、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父母双方《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以上材料复印件,于5月2日、3日到以下意向就读学校登记,也可以到市教育局登记。
1.小学入学对象,可以到长峙小学、明珠学校(原则上要求暂住地在新城本岛千岛路以西)和长峙阳光学校登记。
2.初中入学对象,可以到新民学校和明珠学校登记。
四、南海实验小学、舟山第一小学、长峙小学毕业生,要求在新城地区初中学校入学的,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参照以上各类对象),在现就读小学办理预报名登记。具体登记时间由各小学通知。
五、符合新城地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非起始年级学生,要求到新城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的,随带与新生预报名登记同等要求的材料和学生基本信息表,于5月2日、3日或7月10日到市教育局办理预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办理登记。学生基本信息表,由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需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该生到新城就学”意见并盖章。
六、其他事项
1.因故未能于5月2日、3日办理预报名登记的,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可以于5月10日、15日到市教育局办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登记。
2.各报名点联系电话。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46203、2036049;南海实验学校:2091120;舟山第一初中:8173868;舟山第一小学:2082016、2188587;舟山第二小学:8175256;舟山新民学校:2290050、2290051;长峙中心小学:8032415;长峙阳光学校:8032155;勾山中心小学:3091827、3090408;明珠学校:2680987、13567672385。